一、课程背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建工解释一》)整合了原两部司法解释的裁判规则,构建了建工纠纷解决的基础规范框架;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建工解释二》)则在合同效力认定、实际施工人规制、价款结算规则等方面作出了系统性调整与制度创新。如:合同效力层面,《建工解释二》以“起诉时”标准重塑了《建工解释一》第二条“未招标无效”的刚性规则,引入“动态效力评价”机制;主体规制层面,《建工解释二》废弃“实际施工人”的概括性保护,回归合同相对性,仅在特定场景下以代位权等制度作为补充救济路径;价款结算层面,《建工解释二》在《建工解释一》固定总价不予鉴定原则基础上,针对合同解除场景确立了“比例法”这一全新的结算规则,对既往裁判实践形成了系统性纠偏。
二、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26年10月24日—25日(23日报到)
培训地点:西安市
三、培训议题及主讲专家
1、合同效力规则重构——从招投标到合同订立的全流程风险识别
2、实际施工人与市场主体规制——权利重构与风险隔离
3、工期界定:开工、竣工与工期延误的举证与抗辩
主讲专家:李琪,法学博士,原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高级法官,旧版《建工解释二》核心起草人
4、质量责任·保修·合同解除·质保金
5、价款结算:固定总价、中途解除、审计与司法鉴定——从固定总价到变更签证的全流程管控
6、总结:建工企业全过程法律风险防控体系的构建与合规管理体系的升级建议
主讲专家:王先伟,海南国际仲裁院建设工程仲裁中心主任;中国建筑业协会法工委副会长
四、会议费用及参加办法
参加面授的代表须交纳研修费3600元/人(含专家报告、场租、资料、茶歇等),三人以上团报价格1800元/人。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报到时统一交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