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部
学术支持:中国行为法学会资产管理研究部、破融汇
二、课程背景
破产法明确赋予注册会计师对破产企业承担破产管理人实务的法定职能,在破产重整中,注册会计师可通过担任管理人实施清产核资审计、开展管理人财务咨询、外部投资者并购财务咨询、债务人重组财务咨询、不良资产收购处置财税咨询等服务实现业务创新。第二期“注册会计师破产案件办理实务培训班”重点解析注册会计师承担破产管理人实务操作面临的问题,以期提升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和道德操守,提高承办企业破产案件的执业质量,保护债权人、债务人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三、主讲嘉宾
周逸,上海公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副主任;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高级会计师、上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
四、培训内容
1、前言——注册会计师视野下担任管理人的现状、法律责任及难点及破产案件中的法证会计服务
2、破产管理人履职风险及案例
3、破产管理人业务流程及要点
4、强制清算业务流程及要点
5、破产清算审计业务要点
6、强制清算审计业务要点
7、集团型破产案件审计方法与审计策略
8、破产审计报告要点
9、注册会计师与管理人(清算组)的沟通(注册会计师担任审计师角度)
五、时间、地点
报到日期:2025年2月28日
培训时间:2025年3月1日、2日
培训地点:广州市
六、培训费用与参加办法
参加学习的代表须交纳培训费3600元/人(含专家报告、场租、资料、二十学时证书等),3人以上团购价2600元/人;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报到时统一交纳。